機電產品進口項目的標準化審查 |
—、申請人應提供的各類證明、證件明細:
1、《進口機電產品標準化管理備案申報表》
2、進口機電產品標準化管理自檢報告
3、有關進口產品的技術標準或技術要求的原文和中文文本
4、國(境)外產品生產廠家或國家及公認的檢驗機構或認證機構出具的產品符合我國強制性標準的說明材料
5、產品使用說明書和產品圖片
6、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二、審批程序
標準化管理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對進口單位遞交的《進口機電產品標準化管理備案申報表》和有關技術資料進行形式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在受理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簽發《標準化管理備案證書》;對于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附件1C
進口機電產品標準化管理
自 檢 報 告
1、在《標準化管理目錄》中對該類產品規定的應符合的標準的名稱、代號、相應條款及相應指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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